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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DMA老用户优惠计划  
     
 

一、通信费阶梯优惠
  办理有效期:自协议完成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90天内,目前已完成协议的用户,即日起90天内仍可办理。
  产品规则:
  ●通信费优惠金额
  a)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<90元,优惠金额=0元;
  b)90元≤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<120元,优惠金额=10元;
  c)120元≤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<180元,优惠金额=20元+(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-120元)×20%;
  d)180元≤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<300元,优惠金额=40元+(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-180元)×20%;
  e)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≥300元,优惠金额=80元+(用户出账月实际发生通信费金额-300元)×20%;
  ●参与通信费阶梯优惠的条件:
  a)在网时长6个月以上或协议解冻,正常在用
  b)基本资料齐全、准确(基本资料包括姓名、证件名称、证件号码、现住址、联系电话)
  ●用户参与通信费阶梯优惠的方式:用户申请。
  ●通信费阶梯优惠的有效期:自用户申请的次月起,连续优惠12个月。
  ●通信费阶梯优惠参与范围:世界风品牌(除普通用户方案(积分)(PTK)和商旅卡),新势力品牌用户。
  ●优惠金额在每月末出账时,以优惠金额的形式冲抵当月应收费用。
  ●因当月应收金额小于90元,导致用户享受通信费优惠为零的月份,计入约定的12个月。

二、定向业务优惠
  1、办理有效期:自协议完成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90天内,目前已完成协议的用户,即日起90天内仍可办理。
  2、产品规则
  ●用户可从以下三个产品中任选其一,不可多选
  a)炫铃业务优惠(每月优惠炫铃功能费,优惠额度:5元/月,连续6个月)
  b)短信业务优惠(每月优惠点对点短信使用费,优惠额度:10元/月,连续6个月)
  c)17911 IP长途业务优惠(每月优惠17911 IP长途使用费,优惠额度:40元/月,连续12个月)
  ●参与定向业务优惠的条件:
  a)在网时长6个月以上或协议解冻,正常在用
  b)基本资料齐全、准确(基本资料包括姓名、证件名称、证件号码、现住址、联系电话)
  ●三项业务优惠可任选其一,次月生效,优惠期内不可变更;
  ●可选资费套餐:单向员工卡、心连心50,心连心98,心连心158,心连心198,心连心298,心连心398,心连心498,漫游卡200,漫游卡300,漫游卡400及全部新势力品牌用户
  ●优惠实现方式:用户申请;
  ●炫铃业务优惠需用户自行申请开通炫铃功能方可享受优惠,未开通炫铃功能则不能享受优惠;短信业务优惠和17911IP长途业务优惠,需使用点对点短信或17911IP长途方可享受优惠,未使用点对点短信业务或17911IP长途业务,则无法享受相对应的优惠。
  ●若用户选择的“业务优惠”的实际费用大于和等于优惠额度,优惠金额为优惠额度;若实际费用小于优惠额度,优惠金额为实际费用金额。
  ●在网享受优惠,不在网不享受;
  ●转卡规则
  a)用户在可选资费套餐范围内去营业厅转卡,可继续享受已申请的优惠定向业务优惠。

三、积分一次性奖励
  1、产品规则:
  ●按在网期间月均消费的不同赠送不同的一次性积分奖励:
  a)月均消费≥400:8000分
  b)200≤月均消费<400:5000分
  c)100≤月均消费<200:3000分
  d)月均消费<100:0分
  ●2005年1月1日以后解冻的用户全部享受积分一次性奖励。
  ●2005年1月1日以后有多次解冻信息的,用户只享受一次积分奖励。
  ●月均消费取用户最后一次解冻前12个月的平均出帐金额。
  ●用户享受一次性积分奖励后,可享受其它优惠,即:一次性奖励积分不与其它优惠冲突,可共享。